(1)展位仅限参展企业自用,严禁倒卖、转让给第三方。参展企业若存在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封存展位并取消其参展资格。参展企业不得销售与教育装备无关的产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封存相关产品并取消企业参展资格。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发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规定,参展期间,凡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产品,一经确认,组委会有权终止相关产品继续参展;
(3)参展企业及其合作伙伴在教装展现场进行的所有活动均须符合法律法规,涉及任何法律法规所界定的处罚和赔偿责任的,均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4)参展企业的展位布置及在展位内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其他参展企业。
注:筹、撤展:参展企业应根据教装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筹、撤展,不得提前或延迟。筹、撤展期间,参展企业须派专人负责管理展位。